一、服务需求方(企业)补贴流程
1、注册备案
各重大产业技术平台(下称平台)和服务需求方应在成都市重大产业技术平台管理服务系统(下称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注册备案,并获得相应ID号,一个单位仅使用一个ID号码。注册网址:http://www.cdais.cn/service/(平台选“服务机构”,服务需求方“注册用户”)
2、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需求方应当与平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含协议、委托书)等书面材料,合同中应载明服务需求方、服务提供方、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价款等相关内容,并作为企业申请补贴和平台申请奖励的主要依据。
3、需求方补贴申请
需求方在系统内向成都科技应用创新服务平台管理服务中心(下称平台中心)申请“技术服务优惠券”,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应符合平台服务政府资助指南的要求。企业应在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技术服务合同电子附件,并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复印件报平台中心备案。
4、需求方补贴审核
平台中心负责审核申请项目,审核内容包括主体资格、合同内容等。若符合补贴条件,则通过并备案;若不符合补贴条件,则不予通过。
5、优惠券及额度
对备案的申请项目,补贴额度不超过技术服务合同金额的15%。
6、优惠券生效条件
合同执行完毕后,双方在系统中进行完结确认,经市科技局审查通过后,生成相应的“技术服务优惠券” (仅在平台管理服务系统内生成并可见)。
7、服务信息反馈
(1)平台应通过平台中心管理服务系统及时填报有关服务进展情况,包括受理、服务进行中、完结等状态,以便平台中心及时掌握服务情况并进行统计工作。
(2)服务合同执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及时、客观地在系统内反馈服务效果、服务质量等信息。
8、服务双方结算
针对该技术服务合同,企业按合同金额与平台进行结算。
9、服务补贴
平台中心每季度对上季度已完结的服务进行汇总,企业将收费票据复印件及明细表等材料报送平台中心,经市科技局审核后,根据“技术服务优惠券”汇总额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申报服务企业。
二、服务提供方(平台)奖励
1、申报
各平台单位应在每年1月向市科技局平台中心提交上年度服务绩效评估申请。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上年度服务情况总结。
2)服务项目清单。
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有效。
2、材料审核
平台中心在申报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自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受理其申请。
3、绩效评估
市科技局根据《成都市重大产业技术平台开放共享暂行办法》,对各重大产业技术平台上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奖励和继续挂牌的依据。
4、绩效奖励
根据不同评估等次,市科技局给予相应平台服务提供方不超过技术服务合同金额10%的奖励,单个平台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奖励经费应主要用于平台建设。
5、结果公示
将绩效评估结果在市科技局和成都科技应用创新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